山东农业大学论坛
标题:
将要失去,才知珍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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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光环
时间:
2011-8-25 12:21:26
标题:
将要失去,才知珍惜
本帖最后由 光环 于 2011-8-25 15:10 编辑
上午见了个要买我MP5的人。
先介绍我的宝贝吧,韩国货,前两天求助的那张韩文图就是它的说明书。
下面是重点。
见了买家,他出价比我买的还多一百,将要给他,突然很不舍很不舍。
突然觉得自己很冲动,怎么想卖掉它。
虽然平时用的不多,但是非常喜欢的。
没办法,人家已经来了,总不能说不卖了吧?
幸运的是,包里找充电器和耳机是发现忘带了,当时,真是窃喜啊。造化弄人啊。
这是上天眷顾啊。
配件没有,那人只好走了。他也挺喜欢的,要我下午再送一次。但,我当然找借口拒绝了。
一个物件如此,那失去一个人时,才真正知道TA对自己有多重要。
所以,还是珍惜身边的一切吧,一切人,一些事。
作者:
郭辉
时间:
2011-8-25 12:22:39
既然舍不得干嘛还要卖~
作者:
光环
时间:
2011-8-25 12:24:43
郭辉 发表于 2011-8-25 12:22
既然舍不得干嘛还要卖~
冲动啊,
作者:
光风J月
时间:
2011-8-25 12:53:19
好好珍惜
作者:
O(∩_∩)O~~_
时间:
2011-8-25 13:26:36
光环 发表于 2011-8-25 12:24
冲动啊,
我不是买主
作者:
寂静欢喜.
时间:
2011-8-25 13:26:59
作者:
葡萄..
时间:
2011-8-25 16:43:41
要是我我就卖 了……
作者:
落影
时间:
2011-8-25 20:03:09
我想买P3
作者:
cleopatra
时间:
2011-8-25 21:36:20
借我玩两天吧?
作者:
冰_→默默
时间:
2011-8-25 23:28:08
恩哼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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