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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9
金币- 2181 枚
威望- 1 点
经验- 40 点
体力- 150 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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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7 小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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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清查民警警惕性不足 | 案情回顾:3位民警、1位协警在准备入室调查犯罪嫌疑人弟弟住处时,遭到2名嫌犯突然开枪射击,位于楼道内的4位警察猝不及防,均被击伤倒地。
| 问题所在:根据《警察查缉战术》,对于持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,办案民警在排查时也应该注意穿着防弹衣,并做好战斗准备。另外,在进行入室调查时,除了叫门的民警,其他人都应该在门的侧面和楼道拐角处待命,并做好战斗准备。而参加此案调查的民警没有穿着防弹衣,而且在叫门时都站在楼道内,缺乏防护意识是造成重大伤亡的间接原因。 |
二、没有按章设置监控人员 | 案情回顾:2名嫌犯在开枪击倒民警后,从屋内窜出,冲到了大街上,并成功抢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。
| 问题所在:根据《警察查缉战术》,对于持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,进行清查时需要设置清查组、监控组、后备组,监控组和后备组的主要任务就是阻止嫌犯逃窜。而在本案中,泰安警方并没有按章执行,导致了之后的严重人员财产损失。 |
三、拦截涉案车辆计划欠妥 | 案情回顾:2名嫌犯在劫车逃跑后,在途中共抢劫更换了4辆车,并击伤2名司机。2名嫌犯在驾车逃窜了1个多小时后,最终才被警车撞击、围堵停下。不幸的是,撞停嫌犯汽车的1名交警在下车后,被嫌犯开枪击中牺牲。
| 问题所在:根据《警车查缉战术》,本案的情况属于公开拦截,进行公开拦截的首要事项是在适当的路段设卡,并且需要为执勤人员备足枪支、弹药、阻车钉、防撞架等,还应该使用大型车辆封路。遗憾的是,在本案中,警方明显缺乏相应计划,仅依靠前线人员的勇气将嫌犯车辆撞停。而将嫌犯汽车撞停的那位交警,却因为缺乏避弹衣、枪支,下车后被顽抗的嫌犯击中牺牲。 |
四、基层民警缺乏防弹衣和枪支 | 案情回顾:在本案中,共有2位民警、1位协警遭到嫌犯枪击后牺牲,另有2名民警、2名协警和2名群众受伤。从新闻报道和图片中可以发现,参与此案的大部分民警没有穿着避弹衣,也缺乏长枪(步枪或霰弹枪)等威力较强的武器。
| 问题所在: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,现场执勤的民警须完整携带公安单警装备。所谓的公安单警装备即警棍、手铐、催泪喷射器、强光手电、警用制式刀具和枪支、对讲机、警务通等。但国内警方的很多基层单位装备并不齐全,不少巡逻警车里,只有警棍和钢盔,既没有防弹衣也没有长枪。特别是对于枪支,不少民警认为不带最好,省得不小心丢了麻烦;加上一些基层领导也担心民警带枪执勤会出事,甚至在平时将一线民警的枪都收了回来,结果导致遇到突防事件时无枪可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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